目前分類:學童牙科診所 (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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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嶺學童牙科診所

地址 : 新界粉嶺璧峰路2號粉嶺健康中心二字樓
電話 : 2639 4646
傳真 : 2671 2092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******

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******

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******

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******

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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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門學童牙科診所

地址 : 新界屯門震寰路16號
電話 : 2460 5667
傳真 : 2464 9783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******

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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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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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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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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尤德夫人學童牙科診所

地址 : 新界沙田插桅杆街31-33號一字樓
電話 : 2210 1678
傳真 : 2647 4037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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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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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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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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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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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葵涌學童牙科診所

地址 : 新界葵涌麗祖路77號下葵涌分科診所及特殊教育服務中心一字樓
電話 : 3651 5587
傳真 : 2741 7965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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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******

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******

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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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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藍田學童牙科診所

地址 : 九龍藍田啟田道99號藍田分科診所二字樓
電話 : 3163 4530
傳真 : 2346 3042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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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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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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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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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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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皆老街賽馬會學童牙科診所三樓

地址 : 九龍亞皆老街147J三字樓
電話 : 2760 5232
傳真 : 2624 5974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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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******

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******

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******

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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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皆老街賽馬會學童牙科診所一樓

地址 : 九龍亞皆老街147J一字樓
電話 : 2760 5214
傳真 : 2762 7519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******

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******

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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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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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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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肇堅學童牙科診所五字樓

地址 :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6號麥理浩牙科中心五字樓
電話 : 2892 2125
傳真 : 2591 5270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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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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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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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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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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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肇堅學童牙科診所一字樓

地址 :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6號麥理浩牙科中心一字樓
電話 : 2892 2147 ; 2892 2148
傳真 : 2891 2145

診所服務時間

- 星期一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45

- 星期二至星期五 : 上午 8:45 - 下午 1:00 ; 下午 2:00 - 下午 5:30

-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: 休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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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由衞生署推行,專為全港小學生提供基本牙齒及口腔健康護理。學童會被派往學校附近的學童牙科診所接受服務。

本服務旨在鼓勵學童注意口腔衞生及預防常見的牙科疾病,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在政府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服務範圍 : 本服務由受過專業訓練的牙科治療師提供,並在牙科醫生指導下執行。

我們的服務包括:
口腔護理指導
口腔檢查
預防性的牙科治療
基本的牙科治療*
急症服務(特定時間)

*牙科醫生會視乎個別學童的需要而提供較複雜的牙科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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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安排 :

1. 每年的口腔檢查 : 參加本服務的學童可接受每年一度的口腔檢查。在校方同意下,我們會為小一至小四的學童安排一次專車接送,往返學校和學童牙科診所。至於小五及小六學童,我們會安排他們在課堂以外時間自行前來就診,以免妨礙他們的課堂學習。

2. 更新學童病歷資料 : 學童的病歷資料對我們的診斷及治療方案十分重要,請家長提供學童最新及準確的病歷資料。
如病歷資料有任何變更,請儘快通知我們,詳情可致電學童所屬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。

3. 惡劣天氣下的服務安排 : 當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發出後,所有預約期將自動取消。請於下一個工作天起,致電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重新預約。

參加辦法 : 由2005年起,衞生署轄下之「學生健康服務」及「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」採用了合併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遞交一份表格,便可讓學童由本年11月至明年10月享有以上兩項服務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已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學校會於開學期間派發參加表格。 家長只須填妥表格並連同所需費用交回學校便可。

若學童就讀的學校沒有參加牙科保健服務,家長可致電自選的學童牙科診所查詢,辦理報名手續。

由2003年9月1日起,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,須按個別學童的「符合資格者」及「非符合資格者」身份甄別收費。

凡持有以下其中一項證件之學童屬於「符合資格者」:
- 香港身分證
- 香港出生證明書
A. 有註明“ESTABLISHED”字樣顯示持有人擁有永久性居民身分
B. 出生證明書上是註明“NOT ESTABLISHED”,則必須出示
1. 父/母其中一方持有香港身分證
2. 父/母其中一方的旅遊證件上蓋有「在香港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3. 學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證,並在上蓋有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有效之旅遊證件,並有入境事務處批准在香港有「入境權」/「居留權」/「無條件逗留」之印章
- 豁免登記證明書
- 領事團身分證
- 越南難民證

「符合資格者」的學生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「非符合資格者」參加本年度學童牙科保健服務之費用為港幣六百零五元。

遞交申請表格回學校時,所有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學生只須繳交港幣二十元。但本服務在收到申請表格後,會聯絡「非符合資格」學生的家長 / 監護人,為學生核實身份。並於稍後向 「非符合資格者」 發出繳款單,通知其繳付費用的差額港幣五百八十五元正。

請注意:學童必須為小學學童並於西曆2012年9月1日尚未滿十八歲才可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。收費核實後,申請方可被接納;申請確立後,費用恕不退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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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每一位參加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的小學生,都會獲發一本學童牙科保健手冊。這本手冊除了記錄學童的口腔健康情況和所接受的治療,還介紹一些常見的口腔問題以及適當的護理方法。為了使學童有一份完整的口腔健康紀錄,請小心保存手冊,並緊記於每次到診時携帶。

補領學童牙科保健手冊 : 如學童遺失了牙科保健手冊,請向學童所屬的牙科診所報失和辦理補領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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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引自 : http://www.schooldental.gov.hk/wsmile/whatsnew_c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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